少年法院(庭)與司法警察機關處理少年事件聯繫辦法 第 2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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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少年法院(庭)與司法警察機關處理少年事件聯繫辦法第 21 條,對於協助少年法院(庭)執行職務的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該管法院院長應依調度司法警察條例之規定,切實獎懲。對於這一條的具體規定,我無法提供太多相關案例或最新資料來支持我的回答,但可以確定的是,根據這條法規,法院院長有權根據司法警察條例對協助少年法院(庭)執行職務的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進行獎懲。
- 少年名詞
- 司法警察官名詞
- 司法警察名詞
- 調度司法警察條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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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