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法院(庭)與司法警察機關處理少年事件聯繫辦法 第 20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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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法院(庭)法官處理少年保護事件,得準用調度司法警察條例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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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少年法院(庭)與司法警察機關處理少年事件聯繫辦法第20條,少年法院(庭)法官在處理少年保護事件時,可以適用調度司法警察條例的相關規定。這意味著在處理少年保護事件時,少年法院(庭)法官可以要求司法警察機關提供相關的協助和執行職務。具體有關法條規定及使用資料的範例,需要進一步參考調度司法警察條例相關內容。
相關函釋 2 則
- 少年名詞
- 調度司法警察條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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