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二條關於定其應執行之刑,準用第九條第三項規定。
我不知道中華民國八十年罪犯減刑條例第13條的具體內容和參考資料。
前二條關於定其應執行之刑,準用第九條第三項規定。
立法理由由裁判法院裁定減刑時,亦得由該法院於裁定減刑後適用刑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以爭取時效。
由裁判法院裁定減刑時,亦得由該法院於裁定減刑後適用刑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以爭取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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