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辦理性侵害犯罪案件處理準則 第 2 條(案件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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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條規定,法院辦理性侵害犯罪案件時,應依該法第2條的規定進行處理。根據刑法第212條,強姦罪是指強制他人發生性交的犯罪行為。如果性侵害犯罪案件與刑法的強姦罪相結合,法院在辦理時可以參考性侵害犯罪案件處理準則的規定。這條規定確定了這個準則適用的案件範圍,使得法院能夠在處理這類案件時有所依據。 參考資料: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中華民國法律資料檢索系統):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40011
- 性侵害犯罪名詞
- 第二條條文
- 刑法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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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