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保證金存管計息及發還作業辦法 第 20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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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刑事保證金存管計息及發還作業辦法第 20 條,法院或檢察機關在辦理前條公告之前,應注意是否已合法送達領取通知書,並適當地保存相關的送達回證資料。該法規的目的是確保在處理刑事保證金存管計息及發還時,能夠遵守送達程序,以保障相關當事人的權益。 這條法規的參考資料並未在上述提供的內容中提到,因此無法提供具體的範例或相關資料來源。基於以上內容,我無法提供相關法規的詳細解釋或範例。
- 通知書名詞
- 送達名詞
- 刑事保證金存管計息及發還作業辦法 第 19 條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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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