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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官選任辦法 第 5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檢察官、辯護人認為對國民法官之詢問有不適當情形,經向審判長反應而未獲適時處置者,得向法院聲明異議
  2. 前項異議,法院應即時裁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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