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國民法官選任辦法54

快速跳轉
  1. 1.法院得事先將候選國民法官分組後,對各組到庭之候選國民法官以全體、部分或個別方式詢問之。
  2. 2.前項情形,法院得視實際需要,通知各組候選國民法官於不同時間到庭。
  3. 3.法院得通知各組候選國民法官至不同場所報到,並依序於不同場所進行詢問。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國民法官選任辦法第54條,法院可以將候選國民法官事先分組,並對每一組的候選國民法官進行詢問。法院可以全體詢問、部分詢問或個別詢問候選國民法官。根據需要,法院可以通知各組候選國民法官在不同的時間到庭進行詢問。此外,法院也可以通知各組候選國民法官到不同的場所報到,並按序進行詢問。 一個相關的範例是,法院根據需要將候選國民法官分成A組和B組。先對A組候選國民法官進行全體詢問,詢問結束後,再對B組的候選國民法官進行個別詢問。這樣的安排能夠根據實際需要安排詢問的時間和地點,以有效地進行國民法官的選任程序。

  • 國民法官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國民法官選任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國民法官選任辦法第 54 條規定:「法院得事先將候選國民法官分組後,對各組到庭之候選國民法官以全體、部分或個別方式詢問之。前項情形,…」(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國民法官選任辦法第 5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