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少年之家暫行組織規程 第 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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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少年之家 (以下簡稱本家) 設各組、室,分別掌理下列事項: 一、教學組:掌理義務教育聯繫、職訓規劃、教學設施管理等事項。 二、輔導組:掌理接案、個案調查、研究、個案生活、心理、學業、就業輔導及相關機關聯繫、個案疾病預防、環境衛生、衛生教育等事項。三、行政室:掌理文書、事務、出納、財產、購置管理、研考、檔案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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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內政部少年之家暫行組織規程第2條規定了內政部少年之家的組成結構和各組室所掌管的事項。根據該規定,內政部少年之家擁有教學組、輔導組和行政室三個主要部門。教學組負責處理義務教育聯繫、職業訓練規劃和教學設施管理等事項。輔導組負責接受案件、進行個案調查、進行研究、提供個案生活、心理、學業、就業輔導以及相關機關的聯繫,並負責個案疾病預防、環境衛生和衛生教育等事項。行政室則負責處理文書、事務、財務、購置管理、研究考察和檔案管理等事項。 參考資料:內政部少年之家暫行組織規程
- 少年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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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