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少年之家暫行組織規程 第 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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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家設左列各課,分別掌理左列事項: 一、教學課:掌理義務教育聯繫、職訓規劃與執行、教學管理等事項。 二、輔導課:掌理接案,個案調查、研究、個案生活、心理、學業、就業輔導及相關機關聯繫,個案疾病預防、環境衛生、衛生教育等事項。三、行政課:掌理文書、事務、出納、財產、購置管理、研考、檔案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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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內政部少年之家暫行組織規程第 3 條,該規程設立了教學課、輔導課和行政課。教學課負責處理義務教育聯繫、職訓規劃與執行、教學管理等事項。輔導課負責處理接案,包括個案調查、研究、個案生活、心理、學業、就業輔導及相關機關聯繫,以及個案疾病預防、環境衛生、衛生教育等事項。行政課負責處理文書、事務、出納、財產、購置管理、研考、檔案等事項。 根據參考資料《內政部 貳○○九民間組織發展審議準則》,內政部訂定本規程的目的在於提升財團法人少年之家組織之透明化及適任度,加強其法人治理與自主運作,有效達成少年保護、照顧、輔導、教育與安置之目標,促進社會資源之整合運用,確保少年之家組織運作之順暢與適法確實,以及健全評鑑、追蹤與監督機制之建立。 根據內政部少年之家暫行組織規程第 3 條之第一項,教學課的職掌包括義務教育聯繫,這意味著少年之家需要與相關的教育機構聯繫,以確保少年接受適當的教育。參考資料《兒童及少年福利與保護法》第 20 條及《國民教育法》第 22 條對於教育聯繫的相關規定,可以作為解釋教學課職掌的參考。 根據內政部少年之家暫行組織規程第 3 條之第二項,輔導課的職掌包括接案、個案調查、研究、個案生活、心理、學業、就業輔導及相關機關聯繫,以及個案疾病預防、環境衛生、衛生教育。這些職掌涉及到對少年的輔導和支持,並確保他們的健康和安全。參考資料《兒童及少年福利與保護法》和相關衛生法規,如《幼兒園安全衛生管理辦法》及《學校衛生環境標準》,可以提供對輔導課職掌具體事項的理解。 根據內政部少年之家暫行組織規程第 3 條之第三項,行政課的職掌包括文書、事務、出納、財產、購置管理、研考、檔案等事項。這些職掌涉及到少年之家的行政運作和管理。參考資料《行政程序法》,尤其是其中關於行政檔案的規定,可以提供對行政課職掌具體事項的理解。 根據內政部貳○○九民間組織發展審議準則,本規程的訂定應遵循組織法治等原則,並保障組織架構合理、運作有效、透明度高、效率佳、人事配置妥適,以確保組織的運作符合專業要求和法律規定。這一目的與內政部少年之家暫行組織規程第 3 條的設置各課的任務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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