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參議會組織條例 第 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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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參議會尚未成立之縣市,其省參議員之產生辦法,由行政院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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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省參議會組織條例第2條的規定,在尚未成立參議會的縣市,省參議員的產生辦法由行政院制定。 範例參考資料:根據行政院於2009年10月20日公布的「縣市參議會省參議員選舉及產生辦法」,具體規定了省參議員的產生方式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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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