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參議會組織條例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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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參議會為全縣人民代表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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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縣參議會組織條例第1條規定,縣參議會為全縣人民代表機關。根據此法條,縣參議會是代表整個縣內人民的機關。這表示縣參議會的功能是代表縣內居民的利益,並為他們制定相關的政策和法規。此外,根據地方制度法第35條,縣參議會行使地方自治立法權,即可以制定與地方相關的法律或上級法規賦予的職權。例如,縣參議會可以制定與縣內經濟發展、教育、交通等相關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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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