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選舉委員會組織法 第 5 條
快速跳轉
- 1.本會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
- 2.本會委員應超出黨派以外,依法獨立行使職權,於任職期間不得參加政黨活動。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中央選舉委員會組織法第5條的規定,該條有兩項款式。第一項指出中央選舉委員會應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這意味著該委員會在處理選舉相關事務時應根據法律規定,獨立執行其職權。 第二項則規定中央選舉委員會的委員在任職期間應超越黨派之限制,獨立行使職權,並且不得參加政黨活動。這表示該委員會的委員在履行職務時應超越政黨利益,獨立公正地處理選舉相關事務,並且不得參與政黨活動。 以上是對中央選舉委員會組織法第5條的解釋。相關的參考資料可以參考中央選舉委員會組織法本身,該法規定了中央選舉委員會的組織、職權及相關規定,可供進一步了解該委員會的角色與職責。
立法沿革 1 版
(0980522 制定)
本會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 本會委員應超出黨派以外,依法獨立行使職權,於任職期間不得參加政黨活動。
立法理由一、本會以獨立行使職權為首要條件,故第一項規定本會依法獨立行使職權。 二、為保障委員獨立行使職權,避免受政治力不當干預,於第二項規定委員應超出黨派之外,且於任職期間不得參加政黨活動。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0980522 制定)
一、本會以獨立行使職權為首要條件,故第一項規定本會依法獨立行使職權。 二、為保障委員獨立行使職權,避免受政治力不當干預,於第二項規定委員應超出黨派之外,且於任職期間不得參加政黨活動。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中央選舉委員會組織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