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機械修理廠組織規程 第 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廠掌理下列事項: 一、警用武器維修及零件製造。 二、警用車輛之保養及修護。 三、輔導各警察機關武器及車輛檢修。 四、其他有關全國警察槍械及車輛維修事項。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內政部警政署警察機械修理廠組織規程 第2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AI 深度解析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此法條尚無 AI 深度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