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行政管理會報規則 第 5 條
快速跳轉
會報範圍暫定如左: 一、事務管理事項。 二、文書管理事項。 三、人事管理事項。 四、財務管理事項。 五、部長交議事項。 六、其他有關行政管理事項。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內政部行政管理會報規則第5條,會報的範圍暫定如下: 1. 事務管理事項:包括組織管理、業務流程管理、行政程序等事項。 2. 文書管理事項:包括公文處理、資料保管、檔案管理等事項。 3. 人事管理事項:包括人力資源規劃、人員選用、薪資福利等事項。 4. 財務管理事項:包括預算編制、會計核算、資金管理等事項。 5. 部長交議事項:主管部長交待的相關事項。 6. 其他有關行政管理事項:包括行政政策制定、組織變革、督導檢查等其他相關事項。 根據最新的資料,我們無法找到對內政部行政管理會報規則第5條的具體範例。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內政部行政管理會報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