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業務財團法人監督準則 第 8 條
快速跳轉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內政業務財團法人監督準則第8條,財團法人在設立時,其財產總額必須符合能夠實現其設立目的的標準。具體來說,主管機關會根據情況另行訂定財產總額的最低數額。 在這個法條中,並未提及具體的數額標準,因此我們無法給出確定的數字。
- 法人名詞
- 主管機關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內政業務財團法人監督準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