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職掌如左: 一、人事管理: (一)關於本署組織編制、職位歸級及管理之擬辦事項。 (二)關於職員任免、遷調、銓敘、俸級、獎懲、考績、退休、資遣、撫卹之核辦事項。 (三)關於職員差假、勤惰之管理及工作、品德之考核事項。 (四)關於職員待遇、補助費、福利、互助及保險之核辦事項。 (五)關於職員訓練、進修、考察、人才儲備、人才調查及人力規劃之擬辦及審核事項。 (六)關於控案之調查處理及職員與眷屬出入境之核辦事項。 (七)關於人事資料之管理、登記、查報、統計分析及表報之編報事項。 (八)關於人事規章之擬訂及人事革新之建議事項。 (九)其他有關人事管理事項。 二、人事查核: (一)關於保防業務工作計畫之擬訂,保防人事人員之管理事項。 (二)關於維護公務機密之推行及洩密案件之調查處理事項。 (三)關於員工忠誠調查及員工與眷屬出入境之查核事項。 (四)關於政風調查資料蒐集處理事項。 (五)關於維護公務機密之講習宣導事項。 (六)其他有關保防及安全事項。
根據內政部營建署辦事細則第12條,人事室的職掌包括下列項目: 1. 人事管理: - 負責組織編制、職位歸級及管理相關的事項。 - 處理職員的任免、遷調、銓敘、俸級、獎懲、考績、退休、資遣、撫卹等事項。 - 管理職員的假期、考勤以及工作表現和品德等考核事項。 - 處理職員的待遇、補助費、福利、互助和保險相關的核辦事項。 - 負責職員的訓練、進修、考察、人才儲備、人才調查和人力規劃等擬辦和審核事項。 - 處理控案(保安案)的調查處理和職員及其家屬的出入境事項。 - 管理人事資料的登記、查報、統計分析和編報事項。 - 擬訂人事規章和提出人事革新的建議事項。 - 其他相關的人事管理事項。 2. 人事查核: - 擬訂保防業務工作計畫和管理保防人事人員相關的事項。 - 執行維護公務機密和處理洩密案件的職責。 - 進行員工忠誠調查和職員及其家屬的出入境查核。 - 蒐集和處理政風調查資料的事項。 - 進行維護公務機密的講習宣導。 - 其他相關的保防和安全事項。 根據上述條文資料來源,內政部營建署人事室的職掌涵蓋了人事管理及人事查核相關的職責。例如,人事室負責組織編制和職位歸級的擬辦事項,這可參考自內政部營建署的內部規章或相關法規。另外,人事室也負責處理職員的任免、遷調、銓敘、俸級、獎懲、考績、退休、資遣、撫卹等事項,這可參考公務人員法和相關內部規章。以上只是提供一般性解釋,具體細節和適用範圍,則需參考內政部營建署的相關法條和內部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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