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室職掌如左: 一、關於預(概)決算之編製分配及執行事項。 二、關於預算科目流用、變更計畫及追加(減)預算之申請事項。 三、關於會計憑證之審核、記帳憑證之製作、簿籍之登記結算、會計報告之編製、會計檔案之整理保管以及會計憑證之送審事項。 四、關於績效報告之編製事項。 五、關於財務上增進效能及減少不經濟支出之研議事項。 六、關於統計資料之蒐集管理、編報分析事項。 七、其他有關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根據內政部營建署辦事細則第13條,會計室的職掌包括以下事項: 1. 編製、分配和執行預算決算的相關工作。 2. 申請預算科目流用、變更計畫和追加(減)預算。 3. 审核会计凭证、制作记账凭证、登记结算账目、编制会计报告、整理保管会计档案以及送审会计凭证。 4. 编制绩效报告。 5. 研究提高财务效能和减少不经济支出的事项。 6. 收集管理、编报和分析统计资料。 7. 其他与预算、会计和统计相关的事项。 根據以上所述,會計室的職掌包括預算編制、執行和審核相關事項,以及財務效能的研究和統計資料的管理。具體職掌根據內政部營建署辦事細則第13條的規定來執行。 資料來源:內政部營建署辦事細則第13條之條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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