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總隊設左列各組、室、中心: 一、警務組。 二、督訓組。 三、安檢組。 四、後勤組。 五、秘書室。 六、保防室。 七、人事室。 八、會計室。 九、勤務指揮中心。
根據提供的資料,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辦事細則(81.07.29訂定)第3條規定了該總隊的組織架構,包括了以下各組、室、中心: 1. 警務組 2. 督訓組 3. 安檢組 4. 後勤組 5. 秘書室 6. 保防室 7. 人事室 8. 會計室 9. 勤務指揮中心 這些組、室和中心的職責和任務可能有區別,但根據提供的資料,沒有足夠的信息來詳細解釋每個組織的具體職責和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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