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辦事細則 第 1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第一警官大隊、第二警官大隊掌理事項如下: 一、中央憲政機關首長安全警衛任務維護。 二、特種勤務警衛與首長警衛任務編組之劃分、警力調配、勤務策訂及執行。 三、其他有關警官大隊事項。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第一警官大隊、第二警官大隊掌理事項如下: 一、中央憲政機關首長安全警衛任務維護。 二、特種勤務警衛與首長警衛任務編組之劃分、警力調配、勤務策訂及執行。 三、其他有關警官大隊事項。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