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職掌如下: 一、關於組織編制、員額配置及人力調配之擬辦事項。 二、關於職員升遷考核、派免遷調、銓審動態及請任案件之擬辦事項。 三、關於各職務之設置、歸系、撤銷、異動及管理事項。 四、關於本所分層負責之規劃、執行、督導及考核事項。 五、關於工作簡化之規劃、執行、督導及考核事項。 六、關於人才儲備及員額評鑑事項。 七、關於職員平時考核、獎懲及考績之擬辦事項。 八、關於職員差假及勤惰之管理事項。 九、關於職員訓練、進修及考察事項。 十、關於職員待遇、福利互助及各項補助事項。 十一、關於職員退休、資遣、保險、撫卹及慰問事項。 十二、關於員工體育、文康及團體活動之規劃事項。 十三、關於人事資料管理、登記、查報、統計分析及表報之編報事項。 十四、關於本所人事人員之人事管理事項。 十五、其他有關人事管理事項。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辦事細則第9條所規定的人事室職掌如下: 一、負責組織編制、員額配置以及人力調配等相關事項。 例如,當機關需要調整組織架構或是職位配置時,人事室負責擬定相關計畫。 二、負責職員升遷考核、派免遷調、銓審動態以及請任案件等相關事項。 例如,人事室負責確定職員升遷的標準和程序,以及派驗、免審等相關事宜。 三、負責設置、歸系、撤銷、異動以及管理各職務的事項。 例如,當機關需要調整職位設置或是解散某些職務時,人事室負責相關工作。 四、負責分層負責的工作規劃、執行、督導以及考核等事項。 例如,人事室負責確定工作分工和負責人,並監督和評估其執行情況。 五、負責工作簡化的規劃、執行、督導以及考核等事項。 例如,人事室負責優化工作流程,簡化工作程序,並評估其效果。 六、負責人才儲備和員額評鑑等事項。 例如,人事室負責備案儲備人才的情況,以及評估員額使用情況。 七、負責職員的平時考核、獎懲以及考績等相關事項。 例如,人事室負責進行職員的日常考核,評估其工作表現,並根據情況進行獎懲。 八、負責職員的差假和勤惰管理等事項。 例如,人事室負責管理職員的請假情況,並追蹤其工作出勤情況。 九、負責職員的訓練、進修以及考察等事項。 例如,人事室負責安排職員的培訓計劃,促進其專業能力提升。 十、負責職員的待遇、福利互助以及各項補助等事項。 例如,人事室負責管理職員的薪資待遇、福利措施,以及相關的補助政策。 十一、負責職員的退休、資遣、保險、撫卹以及慰問等事項。 例如,人事室負責處理職員的退休手續、安排資遣事宜,並提供相關的保險和慰問措施。 十二、負責員工體育、文康以及團體活動的規劃等事項。 例如,人事室負責組織員工的體育活動、文化活動,以及促進團隊合作的活動。 十三、負責人事資料的管理、登記、查報、統計分析以及報表編報等事項。 例如,人事室負責管理員工的人事資料,進行登記、查報,並製作相關的統計和報表。 十四、負責本所人事人員的人事管理等事項。 例如,人事室負責管理本所人事事務的人員,確保其工作的順利進行。 十五、處理其他有關人事管理的事項。 例如,人事室負責處理其他與人事管理相關的事項。 以上述法規為依據,內政部建築研究所人事室的職掌主要包括組織編制、職員升遷考核、設置職務、工作規劃、人才儲備、職員待遇、退休福利、人事資料管理等各項事務。人事室負責確保機關內部的人事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並確保相關法規的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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