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 · 學習⚖️ 募資 · 終極解密起訴書到底怎麼寫前資深檢察官陳樂樂律師|偵查佈局 → 起訴書 → 法庭攻防|完整章節解析看課程大綱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內政業務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24

快速跳轉

信託關係存續中受託人變更者,新受託人除主管機關第十八條規定選任者外,應檢具下列文件一式二份,向主管機關申請受託人許可: 一、履歷書。 二、身分證明文件。 三、其他相關文件。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內政業務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第24條,當信託關係中的受託人發生變更時,新的受託人除非經主管機關根據第十八條的規定選任,否則必須向主管機關申請受託人許可,並需檢附履歷書、身分證明文件以及其他相關文件的一式二份。根據該法條規定,以下是其中一個與參考資料有關的範例: 根據內政部最新公布的「內政業務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公告」,信託業在申請新受託人許可時,應向主管機關提交新受託人的履歷書、身分證明文件以及其他相關文件的一式二份。這些文件將被用於評估新受託人的資歷和背景,以確保其有能力適當地履行受託人的責任。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內政業務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內政業務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第 24 條規定:「信託關係存續中受託人變更者,新受託人除主管機關依第十八條規定選任者外,應檢具下列文件一式二份,向…」(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內政業務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第 2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