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電訊所辦事細則15

快速跳轉

中繼臺職掌如下: 一、警察電訊微波系統裝備之測試與維護事項。 二、配合轄內各項專案、演習及重大治安事件應勤通訊系統所需微波電路之構建事項。 三、其他交辦事項。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內政部警政署警察電訊所辦事細則第15條的內容,該條款明確規定了中繼臺的職掌。根據該條款,中繼臺的職責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警察電訊微波系統裝備的測試和維護事項。 2. 協助建立所需的微波電路,以滿足轄區內各種專案、演習和重大治安事件應勤通訊系統的需要。 3. 執行其他指派任務。 這些職責的執行有助於確保警察電訊系統的運作順暢,並確保通訊設備的正常運行。參考資料中的內政部警政署警察電訊所辦事細則可以提供更多關於該條款的相關信息。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電訊所辦事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電訊所辦事細則第 15 條規定:「中繼臺職掌如下: 一、警察電訊微波系統裝備之測試與維護事項。 二、配合轄內各項專案、演習及重大治…」(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電訊所辦事細則第 15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