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警政署鐵路警察局辦事細則 第 1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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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掌理本局人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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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內政部警政署鐵路警察局辦事細則第12條,人事室負責辦理鐵路警察局的人事事項的工作。具體來說,人事室可能負責管理人事記錄、處理員工招聘和錄用、薪資調整、晉升和升遷、獎懲及獎金等與人事相關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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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