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室職掌如下: 一、年度預 (概) 算之籌劃與彙編。 二、分配預算之編製及修正事項。 三、預算科目流用、計劃預算變更、追加 (減) 預算及動支預備金之申請事項。 四、預算執行與年度經費申請保留事項。 五、會計制度設計與修正之建議、財物上增進效能及減少不經濟支出之研議改進與建議事項。 六、原始憑證審核與會計憑證、帳簿、報表之整理、保管及報請銷毀事項。 七、記帳憑證之編製、會計帳簿之登記、結算與會計報告之編送及公告事項。 八、預付款、應付款、保管款、代收款等帳務之清理事項。 九、年度決算報告之編送及報告事項。 十、會計人員之人事管理事項。 十一、政府採購法之招標、比價、議價、驗收等案件監辦事項。 十二、現金、票據、有價證券及財務之盤查、審核事項。 十三、公務統計資料之管理、調查、審核、編製及分析等事項。 十四、推行公務登記制度及統一報表程式之管制。 十五、統計報表資料查核、稽催事項。 十六、其他有關歲計、會計、統計業務事項。
根據所提供的參考資料中的內政部警政署臺中港務警察局辦事細則第14條,會計室的職掌如下: 1. 負責年度預(概)算的籌劃與彙編。 2. 負責分配預算的編製和修正事項。 3. 負責預算科目的流用、計劃預算變更、追加(減)預算和動支預備金的申請事項。 4. 負責預算執行和年度經費申請保留事項。 5. 提出有關會計制度設計和修正的建議,研究改進財物效能和減少不經濟支出的建議事項。 6. 負責審核原始憑證,整理、保管會計憑證、帳簿、報表並報請銷毀事項。 7. 負責編製記帳憑證、登記會計帳簿、結算和編送會計報告以及公告事項。 8. 負責預付款、應付款、保管款、代收款等帳務的清理事項。 9. 負責年度決算報告的編送和相關報告事項。 10. 負責會計人員的人事管理事項。 11. 負責政府採購法的招標、比價、議價、驗收等案件監辦事項。 12. 負責現金、票據、有價證券和財務的盤查、審核事項。 13. 負責公務統計資料的管理、調查、審核、編製和分析等事項。 14. 負責推行公務登記制度和統一報表程式的管制。 15. 負責統計報表資料的查核和稽催事項。 16. 負責其他有關歲計、會計、統計業務的事項。 根據所提供的資料,上述的職掌描述了會計室所負責的各項業務事項,包括預算編製、預算科目流用、會計帳簿的登記和結算、財物的清理等。這些職掌的目的是確保該局的財務活動符合相關的法規和標準。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臺中港務警察局辦事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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