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室職掌如下. 一、關於歲入、歲出預 (概) 算之籌劃、彙編及報核事項。 二、關於歲入、歲出分配預算之彙編及報核事項。 三、關於預算執行之控制、審核及財務之稽核事項。 四、關於預備金、專案動支經費之彙核申報事項。 五、關於會計憑證之審核、編製、保管及送審事項。 六、關於會計簿籍之登記、結算事項。 七、關於會計報告、收支執行狀況月報表與工作進度報告之編製及公告事項。 八、關於財產增減之審核及統制帳之登記事項。 九、關於經費流用與應付歲出款保留案件之彙編及申報事項。 十、關於現金、票據、證券與其他財務收支及財物管理之查核事項。 十一、關於歲入、歲出半年結算與決算之彙編及報核事項。 十二、關於公告金額以上採購案件之開標、比價、議價、決標及驗收之會同監辦。 十三、關於債權、債務及各種契約之會核登記事項。 十四、關於公務統計方案之訂定及實施事項。 十五、關於專案調查之訂定及實施事項。 十六、關於統計資料之蒐集、管理、編製統計分析事項。 十七、關於本署會計人員之人事管理事項。 十八、其他有關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根據內政部役政署辦事細則第 11 條,會計室的職掌包括: 1. 歲入、歲出預算之籌劃、彙編及報核事項。 2. 歲入、歲出分配預算之彙編及報核事項。 3. 預算執行之控制、審核及財務之稽核事項。 4. 預備金、專案動支經費之彙核申報事項。 5. 會計憑證之審核、編製、保管及送審事項。 6. 會計簿籍之登記、結算事項。 7. 會計報告、收支執行狀況月報表與工作進度報告之編製及公告事項。 8. 財產增減之審核及統制帳之登記事項。 9. 經費流用與應付歲出款保留案件之彙編及申報事項。 10. 現金、票據、證券與其他財務收支及財物管理之查核事項。 11. 歲入、歲出半年結算與決算之彙編及報核事項。 12. 公告金額以上採購案件之開標、比價、議價、決標及驗收之會同監辦。 13. 債權、債務及各種契約之會核登記事項。 14. 公務統計方案之訂定及實施事項。 15. 專案調查之訂定及實施事項。 16. 統計資料之蒐集、管理、編製統計分析事項。 17. 本署會計人員之人事管理事項。 18. 其他有關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這些職掌涵蓋了歲計預算、會計業務、統計資料及會計人員的管理等各個方面。根據辦事細則的描述,會計室負責監控預算執行、審核財務、編製會計報告等工作,同時也要負責設定公告金額以上的採購案件流程,管理統計資料,以及處理會計人員的人事事項等。相關參考資料可以參考內政部役政署的相關法規和辦事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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