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署處理公務實施分層負責制度,逐級授權決定;其分層負責明細表另定之。
根據內政部役政署辦事細則第 21 條,該條規定內政部役政署在處理公務時要實施分層負責制度,並逐級授權決定。該條還提到,分層負責明細表是另外制定的,詳細規定了各層級的負責事項。然而,由於缺乏具體的資料或參考來源,無法提供更多關於該條的解釋或相關範例。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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