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會議規則 第 4 條
快速跳轉
委員會議討論事項如下: 一、原住民事務政策、制度、計畫或方案之審議事項。 二、原住民事務相關法規之制 (訂) 定及修正之審議事項。 三、跨部、會原住民事務之協調及聯繫事項。 四、其他有關原住民事務之事項。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會議規則第 4 條,委員會的討論事項可以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原住民事務政策、制度、計畫或方案之審議事項:這一項涉及委員會對於原住民相關政策、制度、計畫或方案的審議,例如原住民教育政策、原住民文化保護政策的相關討論和審議。 2. 原住民事務相關法規之制訂及修正之審議事項:這一項涉及委員會對於原住民事務相關法規的制訂和修正的審議,例如對於原住民保留地法規的制訂或修改等。 3. 跨部、會原住民事務之協調及聯繫事項:這一項涉及委員會在跨不同部門或機構、會議之間協調和聯繫原住民事務的相關事項,例如原住民事務與教育部、環境保護署等部門之間的協調或合作事項。 4. 其他有關原住民事務之事項:這一項涵蓋了其他與原住民事務相關的事項,例如原住民族議題的相關討論和決策。 參考資料: 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會議規則。
- 原住民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會議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