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業務之處理,除法另有規定外,依本細則辦理。
根據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文化園區管理局辦事細則第 2 條規定,該局業務的處理,除非法律另有規定,否則應按照本細則辦理。然而,根據提供的上下文,並未提供關於該條的參考資料或相關案例,因此無法進一步解釋或提供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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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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