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務組職掌如下: 一、飛機修護制度之規劃、督導及執行事項。 二、飛機性能提昇及更新計畫之擬訂事項。 三、飛機委外修護之規劃及督導事項。 四、航材、工具補給申請之規劃、督導及執行事項。 五、航空油料及附屬油料處理事項。 六、預防保養計畫規劃事項。 七、修護訓練之規劃、督導及執行事項。 八、飛機意外事件之機骸處理事項。 九、技術通報與其他技術書刊之管理及運用事項。 十、其他有關機務業務事項。
根據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籌備處辦事細則第 5 條,機務組的職掌包括以下內容: 1. 負責飛機修護制度的規劃、督導和執行事項。 舉例:制定飛機定期保養計畫,確保飛機的安全和性能。 2. 負責飛機性能提昇和更新計畫的擬訂事項。 舉例:規劃飛機改良計畫,提高飛機的性能和效能。 3. 負責飛機委外修護的規劃和督導事項。 舉例:監督委外廠商進行飛機維修,確保修護品質符合要求。 4. 負責航材、工具補給申請的規劃、督導和執行事項。 舉例:確保航材和工具的供應,以支持飛機維修工作。 5. 負責航空油料和附屬油料處理事項。 舉例:管理和處理航空燃油及相關的油料。 6. 負責預防保養計畫的規劃事項。 舉例:規劃預防性保養計畫,以預防飛機故障。 7. 負責修護訓練的規劃、督導和執行事項。 舉例:組織修護訓練活動,提升修護人員的技術能力。 8. 負責飛機意外事件的機骸處理事項。 舉例:負責處理飛機意外事件後的機骸處理工作。 9. 負責技術通報和其他技術書刊的管理和運用事項。 舉例:管理技術通報,以及相關的技術書刊,以提供技術參考和資訊。 10. 處理其他相關的機務業務事項。 舉例:處理其他與機務相關的業務事項。 資料來源: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籌備處辦事細則第 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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