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興經濟消費券領取人資格及發放作業辦法 第 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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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振興經濟消費券領取人資格及發放作業辦法第9條,如果符合領取資格的人在領取消費券之前去世,或者是根據第四條第二項所指定的人,法定繼承人可以提供死亡人和繼承人的戶籍謄本或其他相關身分證明文件來領取消費券。如果法定繼承人有兩人或兩人以上,則必須提供委託書,由其中一人代為領取。
- 第四條第二項條文
- 繼承人名詞
- 戶籍謄本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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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