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南區兒童之家辦事細則 第 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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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課掌理下列事項: 一、社會工作計畫之擬訂及執行。 二、家童入退家調查、戶籍登記遷移及異動通報。 三、家童個案資訊管理系統之維護管理及資料統計分析、報告編製。 四、家童心理輔導及個案調查紀錄保管。 五、家童升學、生涯規劃及社會生活之指導。 六、家童家庭訪問聯繫及退家家童之追蹤、訪視。 七、兒童收養服務。 八、推動社會福利社區化及外展服務工作。 九、外界慰問參訪、志願服務及社會資源結合運用。 十、其他有關社會工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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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內政部南區兒童之家辦事細則第5條,社會工作課的職掌包括以下事項: 1. 擬定和執行社會工作計畫。 2. 負責家童的入退家調查、戶籍登記遷移和異動通報。 3. 維護管理家童個案資訊系統,進行資料統計分析和編製報告。 4. 進行家童心理輔導和個案調查紀錄的保管。 5. 提供家童升學、生涯規劃和社會生活的指導。 6. 負責家童的家庭訪問聯繫和退家家童的追蹤和訪視。 7. 負責兒童收養服務。 8. 推動社會福利的社區化和外展服務工作。 9. 負責外界的慰問參訪、志願服務和社會資源的結合和運用。 10. 其他相關的社會工作事項。 根據參考資料,內政部南區兒童之家辦事細則是根據兒童福利法相關規定所制定的細則,用以規範南區兒童之家的運作。內政部南區兒童之家是提供保護失去照顧或受虐待、遭遇危害兒童的安置機構。根據內政部南區兒童之家辦事細則,社會工作課負責處理與兒童相關的各項事務,包括制定和執行社會工作計畫、進行家童入退家調查、管理個案資訊系統、提供心理輔導和指導、負責兒童收養服務等。社會工作課的職掌範圍包括了家庭訪問聯繫、推動社區化服務、與外界的互動和運用社會資源等。以上是根據內政部南區兒童之家辦事細則以及相關法規的解釋和理解。
- 收養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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