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選舉委員會辦事細則 第 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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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組掌理選舉、公民投票公報之編製與督導、公辦政見發表會、選舉宣導及新聞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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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屏東縣選舉委員會辦事細則第8條的規定,第三組的職責包括選舉公報的編製和督導、公辦政見發表會的舉辦、選舉宣導以及新聞發布相關事宜。該條規定主要是針對選舉期間的宣傳和媒體活動所涉及的工作內容進行了明確的劃分。這意味著屏東縣選舉委員會的第三組負責監督和組織選舉相關的宣傳活動,確保公平、公正和透明的選舉過程。具體的執行方式和相關規定可根據屏東縣選舉委員會的相關公告、指引和法規來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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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