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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警察通訊所辦事細則 第 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通訊器材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警察通訊器材之採購、驗收。 二、警察通訊器材之調撥、倉儲、補給及呆廢料處理。 三、警察通訊器材之帳籍登記與盤點、清查、督導及考。 四、資訊作業管理及維護。 五、其他有關警察通訊器材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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