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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立法委員選舉罷免法施行條例 第 2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各主管選舉機關,應照各投票所選舉人數,分別造具投票簿,載明選舉人姓名、性別、年齡、籍貫、職業及住址,於投票前分發投票管理員負責保管。 前項投票簿,於必要時,得以選舉人名冊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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