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管理員之職務如左: 一、維持投票秩序。 二、掌管投票匭、投票簿及選舉人名冊。 三、其他由選舉機關委任事項。
根據立法院立法委員選舉罷免法施行條例第25條,投票管理員有以下職務: 1. 維持投票秩序。 2. 掌管投票匭、投票簿及選舉人名冊。 3. 其他由選舉機關委任的事項。 根據參考資料,投票管理員在選舉過程中具有維持投票秩序的職責。其負責監督投票的進行,確保投票的公正和平等。投票管理員還負責管理投票匭、投票簿和選舉人名冊等相關文件,以確保選舉的準確性和可靠性。此外,根據具體的選舉情況,選舉機關可以委任投票管理員執行其他相關任務。 舉例來說,投票管理員可能會在投票站內維護秩序,確保選民遵守選舉規則並井然有序地進行投票。他們可能需要管理和分發投票票匭、確認選民身份,並在投票結束後清點和整理選票。此外,投票管理員還可能需要協助解答選民的問題,提供必要的協助和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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