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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立法委員選舉罷免法施行條例 第 6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前條答辯書,如確因郵遞遲滯逾期到達者,得於投票日前補行公告,但投票日期仍自罷免聲請書公告之日計算,於三十日內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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