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組織法 第 4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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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設戶長會議,由本甲各戶戶長組織之,戶長有事故不能出席時,應派一人代表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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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市組織法第41條,戶長會議是由本甲各戶戶長組織的,若戶長有事故不能出席時,則應派一人代表出席。這表示戶長會議必須由各戶戶長參與,但如果某個戶長無法出席,他們可以派遣一人代表他們出席會議。這條規定在確保戶長的參與的同時,也允許他們委派一人代表他們出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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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