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縣組織法8

快速跳轉

區及鄉鎮區域之劃定及變更,由縣政府呈請省政府准之,並由省政府咨內政部備案。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縣組織法第8條的規定,區及鄉鎮區域的劃定及變更需要由縣政府呈請省政府核准,並且省政府需咨詢內政部,然後進行備案。這意味著在區及鄉鎮區域的劃定及變更事項上,縣政府需要先經省政府核准,然後再由內政部進行備案。這個規定旨在確保區及鄉鎮區域的劃定及變更能夠在相對統一的法律、條例和程序下進行,以保證行政的合法性和一致性。 參考資料: - 行政院網站:縣組織法(https://www.gov.tw/information/list.aspx?site_content_sn=2399) - 內政部網站:縣組織法(https://www.moi.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4334&pagesize=0)

  • 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縣組織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縣組織法第 8 條規定:「區及鄉鎮區域之劃定及變更,由縣政府呈請省政府核准之,並由省政府咨內政部備案。」(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縣組織法第 8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