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組織法施行法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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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組織法施行程序,除關於區自治及鄉鎮自治,依區自治施行法鄉鎮自治施行法外,均依本施行法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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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縣組織法施行法第1條的規定,縣組織法的施行程序在處理區自治和鄉鎮自治的事項時,需遵循區自治施行法和鄉鎮自治施行法的規定。換言之,除了區自治和鄉鎮自治之相關事項外,其他事項應依照縣組織法施行法的規定進行處理。 根據這一條法條,我們可以看到縣組織法的施行程序受到其他法律的規定限制,在處理區自治和鄉鎮自治的問題時,需要遵守相關的法規要求。這個條款的目的是確保區自治和鄉鎮自治的事務能夠按照相應的法律進行處理,從而保證地方自治的順利進行。
- 縣組織法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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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