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葬法 第 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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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葬儀式,由總統以命令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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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國葬法第5條的規定,國葬儀式由總統以命令行之。根據我所知道,這項法條確認了總統在國葬儀式上的權限和責任,對於舉行國葬儀式的程序和細節進行了明確的指導。例如,總統可以指定國葬儀式的時間、地點、典禮和儀式的流程等。根據這項法條,總統可以為了表達對國家英烈的敬意和悼念,對國葬儀式的舉行做出相應的指示和指導。這項法條的目的是確保國家能夠舉行恰當的國葬儀式,以紀念和悼念對國家做出重大貢獻的人士。
立法沿革 5 版
(0190927 制定)
國葬之儀式,由國民政府以命令定之。
(0250703 全文修正)
國葬之儀式,由國民政府以命令定之。
(0260416 全文修正)
國葬儀式由國民政府以命令定之。
(0361115 全文修正)
國葬儀式由國民政府以命令定之。
(0371109 全文修正)
國葬儀式,由總統以命令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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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90927 制定)
國葬之儀式,由國民政府以命令定之。
(0250703 全文修正)
國葬之儀式,由國民政府以命令定之。
(0260416 全文修正)
國葬儀式由國民政府以命令定之。
(0361115 全文修正)
國葬儀式由國民政府以命令定之。
(0371109 全文修正)
國葬儀式,由總統以命令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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