墳墓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 2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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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墳墓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24條,應行遷葬之墓棺,如果營葬者或墓主的住居所不明,可以免以書面通知。這表示當營葬者或墓主的住址不明確時,可以不必透過書面通知進行遷葬程序。
- 第二十五條條文
- 住居所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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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