墳墓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 2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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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公墓所收費用,主管機關得設置公墓管理基金,專供公墓更新、管理、維護及宣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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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墳墓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26條的規定,公立公墓所收取的費用可以用來設立公墓管理基金,這個基金專門用於公墓的更新、管理、維護以及宣導使用。該條例的目的是確保公立公墓能夠正常運作並提供優質的墓地設施給公眾使用。該基金的資金來源是公墓收取的費用,主管機關有權根據實際需要和營運狀況來運用這些資金。舉例來說,如果一個公立公墓需要進行維修或更新工作,這個基金可以用於支付相關費用。另外,這個基金也可以用來宣導公墓的使用規範和文化價值,提高公眾的認識和意識。詳細的運作細則和管理辦法可能會根據各地的實際情況有所不同,因此需要參考相關法令和規範。
- 主管機關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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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