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屆資深中央民意代表自願退職條例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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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屆資深中央民意代表之自願退職,依本條例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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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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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沿革 1 版
(0780126 制定)
第一屆資深中央民意代表之自願退職,依本條例行之。
立法理由為適應動員戡亂需要,充實中央民意代表機構,並酬謝第一屆資深中央民意代表多年來對國家之貢獻,特制定本條例。明定採自願退職辦法以尊崇其本人之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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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80126 制定)
為適應動員戡亂需要,充實中央民意代表機構,並酬謝第一屆資深中央民意代表多年來對國家之貢獻,特制定本條例。明定採自願退職辦法以尊崇其本人之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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