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1 分鐘

臺灣省各級民意代表及村里長福利互助暫行辦法 第 30 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七月一日施行。本辦法修正條文,除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修正發布之條文,自九十二年一月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上述資料,臺灣省各級民意代表及村里長福利互助暫行辦法第30條自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七月一日施行。該辦法曾於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進行修正,並在九十二年一月一日生效。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