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新 84.08.09 制定) 第 19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選舉人名冊經公告閱覽期滿後,鄉(鎮、市、區)公所應將原冊及申請更正情形,送戶政機關查核更正。
- 選舉人名冊經公告、更正後即為確定,並由各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公告選舉人人數。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新 84.08.09 制定) 第19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