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祭祀公業條例 第 1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異議期間屆滿後,無人異議或異議人收受申復書屆期未向公所提出法院受理訴訟之證明者,公所應發派下全員證明書;其經向法院起訴者,各法院均判決後,依確定判決辦理。
  2. 前項派下全員證明書,包括派下現員名冊、派下全員系統表及不動產清冊。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