殯葬服務業銷售墓基骨灰骸存放單位及生前殯葬服務契約資訊公開及管理辦法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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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依殯葬管理條例第五十六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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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殯葬服務業銷售墓基骨灰骸存放單位及生前殯葬服務契約資訊公開及管理辦法第1條,此辦法是根據殯葬管理條例第56條第3項所制定的。殯葬服務業者在銷售墓基骨灰骸存放單位和提供生前殯葬服務契約時,需要公開相關資訊並遵守管理辦法的規定。根據我所搜尋到的資料,暫時沒有具體的案例或範例與該條參考資料有關。
- 第五十六條第三項條文
- 殯葬管理條例 第 56 條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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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