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儀師管理辦法 第 8-1 條
- 1.前條所定專業教育訓練包括下列四類課程: 一、殯葬政策及法規。 二、禮儀師職業倫理。 三、殯葬相關公共衛生及傳染病防治。 四、殯葬服務趨勢及發展。
- 2.禮儀師應完成前項各款課程時數至少五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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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禮儀師管理辦法第8-1條規定了禮儀師的專業教育訓練內容,包括殯葬政策及法規、禮儀師職業倫理、殯葬相關公共衛生及傳染病防治,以及殯葬服務趨勢及發展。禮儀師需要完成這些課程,並且每個課程的時數至少要達到五小時。 參考資料中並未提到禮儀師管理辦法第8-1條的具體相關範例。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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