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人員選舉選舉公報編製辦法 第 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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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選舉公報原則以六十磅模造紙或新聞紙印製,以菊八開或對開尺寸編印。
- 2.前項選舉公報採直式橫書格式排版,黑白兩色印刷。但標題、投票日期及時間、選舉票顏色及其他應特別提醒選舉人注意事項,得套印紅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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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公職人員選舉選舉公報編製辦法第 3 條,選舉公報的主要原則是使用六十磅模造紙或新聞紙進行印製,並按菊八開或對開尺寸進行編印。選舉公報的排版應該是直式橫書格式,使用黑白兩色印刷。然而,標題、投票日期和時間、選舉票顏色以及其他應該特別提醒選舉人注意的事項,可以使用紅色進行套印。 範例參考資料:根據中華民國選舉公報編製辦法公告,選舉公報是選舉宣傳資料的一種形式。它提供了候選人的基本資料和政見,以幫助選民了解候選人的立場和政策。選舉公報應該提供事實和客觀的資訊,並且不應該包含虛假或誤導性的內容。違反選舉公報編製辦法的行為可能會被視為選舉違規行為,並可能受到法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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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