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性公民投票電子連署及查對作業辦法 第 1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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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所定各種書件表冊之格式,由本會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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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全國性公民投票電子連署及查對作業辦法第13條,各種書件表冊之格式由該辦法所指的"本會"所定。具體來說,"本會"指的是中央選舉委員會。這意味著中央選舉委員會有權制定全國性公民投票電子連署及查對作業的各種書件表冊格式。 範例資料: 根據中央選舉委員會所公布的全國性公民投票電子連署及查對作業辦法,其中的第13條指出,各種書件表冊之格式由中央選舉委員會所定。這意味著當有人要進行全國性公民投票的電子連署時,必須參照中央選舉委員會所定的格式來填寫相關書件表冊,確保符合法律要求。例如,連署書的格式、網路連署系統的介面等都需要依據中央選舉委員會所定的格式進行設計。這樣的規定旨在統一連署作業的標準,確保全國性公民投票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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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